第三十八章(1/ 2)
(标题被我吃掉了,因为没有推荐票快被饿死了)
史蒂夫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周逸将亨特夫妇给带走。
名义上来说,CIA在美国境内是没有执法权的,所以,抓人?他们本就没有这个权力。
但是,还是那句话——世界并不是非黑即白的。
灰色,占据了绝大多数,甚至可以说是全部。
CIA在美国境内是没有执法权,但是他们想要抓人,也并不是不可以。
要是有足够的时间,他们会换上一身FBI的制服,带上人手一本的FBI证件,然后再行动。
毕竟,万物皆可FBI嘛!
只不过,这一次,由于任务来的太过于急促,而且抓捕目标地点足够偏僻的原因,他们就直接穿着自己的制服行动了。
抓了人就跑路,也是完全可以的,只要不被发现然后举报,就没什么问题。
要是真的被举报了,而且还被抓住了证据……
就和伊森每次执行任务之前会收到来自IMF的那句话一样——“假若你们任何人被捕或被杀,一如既往,部长会否认知情”。
同样的,如果CIA在美国境内抓人这件事情被捅了出去,闹得很大,大到需要局长布朗出面的地步,布朗也会在新闻发布会上说明——
他们对此毫不知情,只是特工的个人行为而已。
这就是最为常见,也是最为实用的替罪羊。
谁都知道事实不是这样,但是谁也不能证明事实不是这样,除非能够拿到CIA的指挥命令作为证据。
现在,CIA的所有特工名单,都被伊森给偷走了。
这么重要的事故,尤金根本就不敢和其他人说,直接给瞒了下来。
不然的话,这件事情一被其他人知道,尤金的位置就坐到头了。
说不定还得进CIA的审讯室里走一趟,然后锒铛入狱。
那个负责总机资料室的人已经被尤金发配边疆去种菜去了,如果没有意外,应该是不可能再有机会调回来的。
现在,尤金就是想将伊森手里的特工名单给弄回来,装作这份名单从来没有“被”出去逛过一趟,将其消弭于无形。
所以,这一次,由史蒂夫带领的行动,是完全保密的!
这样的情况,尤金怎么可能还让FBI之类的部门来插手,搞一个正规的联合行动?
要知道,关于亨特夫妇的贩毒集团首脑身份,本来就是尤金临时编造的,完全经不起查啊!
现在的尤金,可以说是热锅上的蚂蚁,上下跳脚,已经完全不在乎所谓的规则了。
但是,这就让周逸的行动,没有了任何的压力。
要是CIA是和FBI之类的,有着真正的美国境内执法权的组织合作协同行动,那么,周逸要是想要就这么将人给带走,基本上是不可能,或者说还要大费周章一番才行。
但是现在,CIA是偷偷的想要直接动手,而周逸可是从克里斯那里得到了支持,成功的拿到了关于亨特夫妇的税务证明,以及执法批准……
也就是说,在这件事情上,CIA违法,滥用权力,而IRS是合法执法。
这怎么打?
双方的地位和权力完全不在一个档次上!
周逸带着亨特夫妇上了车之后,便给他们解开了手铐,随后,发动车子,带领手下离开。
“长……长官……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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